通知公告

市人社局关于开展第三批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引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19-10-15  |  字体显示:【大】【中】【小】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事局:

      为鼓励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引进、培育紧缺人才,充分发挥人才在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入选人才的跟踪服务和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武人社发〔2016〕20号)文件精神,拟于近期组织开展第三批“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引才奖励补贴申报工作,同时对获得第二批“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引才奖励补贴的企业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才奖励补贴申报

      (一)申报条件

      1、武汉“城市合伙人”类。申报企业和引进人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企业通过认定,入选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

      (2)引进人才为武汉“城市合伙人”之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或省市级产业高端人才;

      (3)引进人才与申报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合作协议);获得引才奖励补贴后为申报企业连续服务不少于3年,以柔性方式引进的人才,每年在汉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科技研发团队类。科技研发团队是指以领军人才为核心,带技术、项目、资金来汉创新创业,能够引领和带动我市产业优化升级的优秀人才团队,申报企业和引进人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企业通过认定,入选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

      (2)申报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

      (3)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4名稳定合作2年以上的核心成员组成;

      (4)团队带头人具有博士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拥有的技术成果国内外领先或填补国内、省内空白;

      (5)团队整体层次高,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

      (6)团队在2016年后被申报企业引进,与申报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合作协议);

      (7)获得引才奖励补贴后为申报企业连续服务不少于3年;

      (8)团队中至少有2人全职在汉工作,其他成员每年在汉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9)产品进入中试阶段或产业化初期,主导产品技术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能够在2-3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申报程序

      1、申请。申报企业登录市人社局官网“千企万人”支持计划专栏,网上填报引才奖励补贴申报信息,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申报书(附件1、2)及准备相关材料,报送区人社部门。

      2、审核。区人社部门依据申报条件审核辖区企业提交的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将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报送市人社局,向市人社局提出奖励补贴建议。

      3、核定。市人社局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对申报企业和人才(团队)进行核查核定,择优予以奖励资助。

      4、公示。对通过核定的企业及引才情况,在市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发文确定奖励资助。

      (三)材料准备及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附件证明材料。申报书按格式填写,信息、数据须真实、准确,无虚假隐瞒,不得漏项(空项填“无”),分项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加页。附件证明材料须真实、完备、有效,附件材料列举内容为必需提供的材料,如有特殊情况,暂时不能提供的请逐项作出书面说明。

      2、申报材料以A4纸复印胶装,要求文字图片清晰,印鉴齐全,装订简洁,一式六份。

      3、在申报系统中导出并打印《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引才资助申请表》,一式二份。

      4、申报材料和《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引才资助申请表》于2019年10月23日前报各区人社部门审核,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5、各区人社部门于10月30日之前办结完网上和书面审核,将申报材料和《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引才资助申请表》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二、引才奖励绩效评价

      (一)评价对象

      获得第二批引才奖励“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入选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3)。

      (二)评价内容

      根据《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主要从引才聚才、经费使用和人才工作绩效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三)评价程序

      1、企业自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区人社部门组织企业填写《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引才奖励绩效自评报告》(附件4),企业根据人才履职情况和业绩表现,后续引才育才成效和经费使用情况,客观评价引才奖励工作绩效。

      2、汇总分析。区人社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汇总、审核,分别填写审核意见,深入分析企业引才育才对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升级的作用以及人才创新创业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形成总结报告。

      3、实地核查。市人社局根据各区(开发区)调研情况,组织专家有针对性的实地查看人才和用人企业在获得引才奖励资助后开展的工作与取得的成效,形成实地核查意见。

      (四)材料要求

      1、绩效评价材料包括自评报告和附件证明材料。自评报告按格式填写,信息、数据须真实、准确,无虚假隐瞒,不得漏项(空项填“无”),分项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加页。附件证明材料须真实、完备、有效,附件材料列举内容为必需提供的材料,如有特殊情况,暂时不能提供的请逐项作出书面说明。

      2、绩效评价材料以A4纸复印胶装,要求文字图片清晰,印鉴齐全,装订简洁,一式六份。

      3、绩效评价材料于2019年10月31日前报各区人社部门审核,同时提交电子版。

      4、各区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连同调研总结报告于2019年11月7日前报市人社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实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人才项目的推荐核查和综合评估工作,以“千企万人”为抓手,支持企业引才用才,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二)严格把关确保质量。要建立部门协查机制,对照通知要求,对企业引进人才、团队情况严格把关,确保符合申报条件。

      (三)强化监督跟踪管理。要明确专人负责,按照绩效评价要求,实事求是地对引才奖励绩效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客观评价,并做好实地核查中联系衔接、统筹协调等相关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欢  刘明明

      电  话:83919131  83919125

      邮  箱:whzj@vip.163.com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1号

      附件:

      1、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引才奖励申报书(武汉“城市合伙人”).docx

      2、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引才奖励申报书(科技研发团队).docx

      3、第二批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引才奖励补助企业名单.docx

      4、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引才奖励绩效自评报告.docx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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