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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武汉市科技局  |  发布日期:2020-04-02  |  字体显示:【大】【中】【小】  


各区科经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信局,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科技部近日启动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根据《湖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推荐申报“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鄂科技通〔2020〕9号)相关要求,请组织所辖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按本通知要求做好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在武汉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二)优先支持在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作用突出的企业。

       (三)专项项目围绕助力经济复苏,定位于支持一批覆盖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的技术创新项目,重点聚焦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智能交通、空间技术、现代农业、资源环境、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社会事业与公共安全等领域市场应用前景好、可带动区域产业集群发展的科研项目,特别是短期内能形成创新产品、见到经济效益、对复工复产有直接带动作用的项目。

       (四)专项采取优化流程、快速响应、分档定额资助的管理方式。每个项目承担单位不超过2个,不设课题。项目能够在1-2年内完成,内容不涉密。申报企业限报1项。国拨经费需求按50万元和100万元两档定额提出。

       (五)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注册时间应在2019年6月30日前,项目负责人为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工作流程及有关要求

       (一)企业在线申报。企业须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申报。在线填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样表见附件1)时,“推荐单位”选择“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

网上申报时间:4月10日—4月20日。

       (二)企业报送至所在区。完成申报后,须尽快将申报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1份)和电子版送交所在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科技局不直接受理企业申报项目。

申报材料包括: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申报时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直接从申报系统导出、打印);2、项目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附件2,务必签字、盖章);3、申报单位疫情防控贡献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报送截止时间:4月21日(星期二)下午5时前。

       (三)所在区审查遴选。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审核申报单位和申报项目是否符合要求,结合本区发展重点支持方向,择优遴选出推荐申报项目。

为保证项目质量和水平,各区科技管理部门要严明工作纪律,认真履行遴选推荐和管理监督职责,对申报企业资质和申报企业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择优推荐。

       (四)所在区报送推荐项目资料。推荐项目资料包括:1、推荐项目清单(附件3)及电子版;2、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一式1份)及电子版。请将推荐项目资料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处,电子版发送至gaoxinchuwh@163.com。

       报送截止时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5时前。

       三、有关事宜

       (一)请各区科技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时效性,组织项目申报单位于4月10日至4月20日完成网上填报,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推荐项目纸质材料和电子版。

       (二)申报咨询:高新处 65692147 农社处 65692219 规划处 65692139。

       附件: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

       2、项目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3、“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推荐项目清单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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