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在国家税务总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 不断开创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新局面
2月25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国家税务总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作研讨发言。
王军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对极其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坚持观大势、谋全局、干实事,在实践中形成了以新发展理念为主要内容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实践的理论结晶,是党和国家十分宝贵的精神财富。习近平总书记对税收工作和税收改革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内涵丰富,博大精深,为做好税收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王军强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税务系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充分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把学习引向深入。一是持续深入学,增强行动自觉。各级税务机关党委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学习,努力形成一批学习成果。二要融会贯通学,强化理论武装。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要结合实际学,推进税收工作。要结合各地区各部门的实际学习好、领悟透,不断开创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的新局面。
王军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就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作出的重要指示,对于税务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各级税务机关党委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细化部署、强力推动,切实增强纳税人获得感;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要进一步完善减税降费工作机制,建立“一竿子到底”的指挥和运行机制,强化协调和指导,以实打实、硬碰硬的举措,努力向党中央、国务院和纳税人、缴费人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瑞标在谈学习体会时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既是重要的纲领性文件,又是具体的行动指南,为税收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各级税务机关要以此为指引,积极研究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切实抓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陆进在研讨发言时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税收理论的创新发展,将指引税收改革发展不断走向新胜利。全国税务系统应全面系统、联系实际加强学习,学出更新理念、更好方法、更优作风和更高本领,努力展示新税务的新担当新作为。
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郭晓林、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结合自身工作职责作了交流发言。学习会议前,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施红作专题辅导讲座。总局机关司局级和处级以上干部代表列席会议。
下一篇:2019年世界移动通信大会召开
Copyright © 2018 WHSIA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武汉市软行业件协会 鄂ICP备17002821号-1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光谷软件园A8栋108室(武昌), 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2号(汉口)
联系电话:027-87181967 传真:027-82755797 技术支持:幸运坐标
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