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会议评审结果公示
文章来源:教育部科技司  |  发布日期:2019-10-11  |  字体显示:【大】【中】【小】  

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会议评审工作已结束。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现将本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会议评审通过项目(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9年10月10日-10月16日)。技术发明奖专用项目、科学技术进步奖专用项目会议评审通过项目在一定范围内另行公示。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教育部科技司提出,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司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

  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1.通用项目

  联系人:李昕然、王骁

  联系电话:010-66096702、6609629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南楼406房间

  邮编:100816

  2.专用项目

  联系人:吴惠斌

  联系电话:010-6609695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南楼411房间

  邮编:100816

  附件:1.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会议评审通过项目.pdf

     2.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会议评审通过项目.pdf

     3.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会议评审通过项目.pdf


教育部科技司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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