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湖北省第六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第六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是指湖北省范围内,以某一个或关联现代服务产业为核心,发展水平领先、功能配套完善、管理科学规范、服务支撑有力、集聚度达到一定水平的区域,具有空间集中、产业集聚、资源集合、服务集成等特征。第六批集聚区申报领域聚焦知识密集型生产性服务业,包括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科技服务(含科技研发、质检技术服务、工程设计、工业设计、科技推广服务等)、商务服务(含总部经济、法律、咨询、人力资源、广告等)、信息服务(含软件开发、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等)、文化创意等,鼓励服务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申报集聚区。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全省服务业发展方向及区域功能布局,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
2.运营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明确,能够有效组织开展集聚区的建设、管理和运营。管理和统计工作制度健全,能够完整、准确、及时提供统计数据和运营管理报告。
3.四至边界清晰,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相对集聚,集聚区内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功能定位科学合理。
4.发展目标明确,业态特色鲜明,产业集聚程度高。主导产业企业数量不少于10家,主导产业规模以上企业年营业收入总额不少于5亿元,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占集聚区全部营业收入的60%以上。
5.产业体系完备,拥有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具备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企业以及相关配套服务企业(机构)。经济效益指标居同行业领先地位。数字化水平高,技术、业态、模式创新能力强,具备持续发展的条件和进一步优化提升的潜力。
6.基础设施条件良好,配套服务体系完善,能够为区域内企业提供投融资、合作交流、人才培训、信息管理、技术创新、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
7.鼓励各地申报营业收入规模处于当地同行业前列的集聚区,对业态模式创新、产业集聚度高、引领示范作用大、促进就业突出的,可适当放宽认定标准。
(三)申报材料
拟申报集聚区运营管理机构参照《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及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需同步提供可编辑版(word、excel)和盖章版扫描件(pdf),具体要求如下:
1.湖北省第六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申报资料(附件2,单独成册);
2.湖北省第六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申报汇总表(附件3);
3.集聚区营收和税收情况汇总表(附件4,营收表需加盖区统计部门公章、税收表需加盖税务部门公章)
(四)申报程序
1.集聚区运营管理主体向所属园区办申报,园区办请于8月21日前将集聚区申报材料和加盖园区公章推荐意见报至发改局。
2.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后续需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具体事宜待入口开放后根据省发改委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梦银 65563314 舒睿 67880627
邮箱:dhgxfwy@163.com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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