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央网信办等4部门发布公告,开展App专项治理
文章来源:信安标委  |  发布日期:2019-01-25  |  字体显示:【大】【中】【小】  

 
      1月25日,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在北京举行“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关于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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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的公告

      近年来,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得到广泛应用,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App强制授权、过度索权、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的现象大量存在,违法违规使用个人信息的问题十分突出,广大网民对此反应强烈。落实《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要求,为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广大网民合法权益,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自2019年1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App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时要严格履行《网络安全法》规定的责任义务,对获取的个人信息安全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收集与所提供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收集个人信息时要以通俗易懂、简单明了的方式展示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 并经个人信息主体自主选择同意;不以默认、捆绑、停止安装使用等手段变相强迫用户授权,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与用户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倡导App运营者在定向推送新闻、时政、广告时,为用户提供拒绝接收定向推送的选项。

      二、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标准,编制大众化应用基本业务功能及必要信息规范、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治理评估要点,组织相关专业机构,对用户数量大、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App隐私政策和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情况进行评估。

      三、有关主管部门加强对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对强制、过度收集个人信息,未经消费者同意、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发生或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而未采取补救措施,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等行为,按照《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依法予以处罚,包括责令App运营者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四、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专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针对和利用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开展App个人信息安全认证,鼓励App运营者自愿通过App个人信息安全认证,鼓励搜索引擎、应用商店等明确标识并优先推荐通过认证的App。

       特此公告。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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