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级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东湖高新区  |  发布日期:2020-06-11  |  字体显示:【大】【中】【小】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培养造就一批引领和支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层次创新型领军人才,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2020年市级专家选拔工作相关要求,东湖高新区组织开展2020年武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一)鼓励创新,产业优先。

     以高新技术、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领军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向民营科技型企业中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倾斜;向在生产一线和艰苦地区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倾斜。

      (二)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严格选拔条件和推荐标准,规范选拔工作程序,切实加强选拔过程监督,体现社会和业内认可,确保选拔结果权威公正。坚持竞争择优原则,把人选质量放在首要位置,好中选优,优中选强。

      (三)德才兼备、注重实绩。

     坚持德才兼备,杜绝“唯职称、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把能力和业绩特别是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作为选拔各级专家重要标准,选拔爱国奉献、贡献突出的各方面优秀人才。

      (四)向疫情防控一线倾斜。

     优先推荐疫情防控一线作出贡献的医务、检验检疫、防疫科研攻关等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市级专家入选比例不低于10%。

      二、选拔数量

      全市拟选拔武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0名、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100名。

      三、选拔对象

      选拔工作主要在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单位)中进行。选拔对象主要为全市各行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的选拔对象还包括在生产服务一线领域,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难题的高技能人才;在种植、养殖、加工、营销等行业中技术领先,贡献突出的农村实用人才。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列为选拔对象。专家选拔实行分层分级管理,同层级专家荣誉一人只能获得一项,已入选较高层级专家荣誉的不再申报较低层级专家荣誉。

      四、选拔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工作。申报市突专家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申报市贴人员不超过60周岁,并以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

      (一)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同行专家公认,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或各级技术能手、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6、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7、在国际上获得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奖项,为国家争得荣誉。

      8、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五、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网上申报。

      1.登陆注册。申报单位可登陆“武汉市专家申报系统服务平台”(http://www.whrsjzjc.com/shenbao/)进行注册。已注册的单位可直接进入系统申报。

      2.在线申报。登陆后,在“申报人名单”→点击“增加”→“申报人姓名”→“申报类别”→确定后点击“填写”进入申报系统。

      3.上传附件。按系统要求上传相关项目扫描件(单个附件容量不超过10M),填写过程中可以随时保存,下次登录进来后能再次填写。

      4.申报情况承诺。在“申报单位填写”页面中,下载并打印《申报情况承诺书》,再将填写好的《申报情况承诺书》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5.提交申报信息。在确认已填写信息完整、正确后,在“申报单位填写”页面点提交按钮,提交信息(提交后不能修改)。

      6.审核修改。主管部门审核后,如果对提交的申请有修改意见,会退回给申报人,将修改意见放在“审核意见”栏内,依据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

      (二)纸质材料提交。

      市级专家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包括综合报告2份(含申报推荐情况、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公示情况及联系人信息等)、事迹材料3份、申报人选情况登记表3份(含身份证复印件)、廉政情况说明1份、社会和经济效益证明2份、有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2-3名同行专家推荐意见1份。

      其中,综合报告、事迹材料、申报人选情况登记表不装订,其余作为附件整体装订。

      (三)申报时间要求。

      请于6月20日前在申报系统中完成申报,并同时提交纸质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申报或申报材料不全者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 027-67880488  汪雅茜   袁媛     

      地址: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5号楼4010

      附件:关于加强武汉市各类专家选拔管理工作的意见

东湖高新区人事局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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