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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措施(试行)
文章来源:未知  |  发布日期:2021-01-05  |  字体显示:【大】【中】【小】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推动北京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两区”建设),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将西城区建设成为产业数字化赋能示范区和数字应用场景引领示范区,制定以下措施:


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措施所指数字经济是指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以数字技术应用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形态。

第二条 支持对象本措施支持对象是指符合首都功能核心区定位,依法合规运营,经认定符合数字经济发展导向的重点企业和机构,主要包括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以及在金融、文化、商务等领域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过程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企业和机构。

第三条 积极承接国家及市级重点任务。围绕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核心数字技术领域,支持建立国家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承担国家和市级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项目,积极为国家及北京市在数字经济领域重点任务落地提供服务保障。

第四条 引进和培育创新型企业。支持头部企业数字经济领域衍生机构、行业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平台企业等重点企业落户西城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培养一批数字经济领域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开展多渠道融资,推动更多数字经济企业发展成为全国电子信息百强、互联网百强等优势企业。

第五条 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鼓励5G、网络安全、大数据、区块链等重点领域快速发展,支持关键技术研发和行业应用,支持在智慧城市建设、民生服务等领域率先形成应用示范,培育一批优势企业,打造协同共生的产业生态。

第六条 做优做强金融科技产业。高标准建设国家级金融科技示范区。支持开展突破金融科技领域“卡脖子”和“颠覆性”技术研发,支持在供应链金融、智能监管等领域形成一批先进的应用场景,培育产业协同聚集发展态势。

第七条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建设西城区电子商务示范园。支持面向垂直领域的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支持大数据、物联网、智能交易等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应用。发挥央企电商联盟带动作用,培育电子商务协作新生态。

第八条 发展商业消费新模式。鼓励商贸、餐饮等生活服务业加快数字化改造。支持西单、大栅栏、北京坊等重点商业街区“智慧商圈”建设。支持开展3D实景步行导引、智能导购、VR展示、无感支付、智能配送等场景应用。

第九条 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以市区两级文化园区为重点,吸引数字文化企业入驻。支持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支持利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新闻出版、创意设计、文化演出、文化旅游等领域的推广应用。鼓励对艺术品、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数字化开发应用。

第十条 支持新场景应用示范。开放区域内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应用市场,支持围绕社会治理、智慧政务、智慧教育、智慧医疗等领域,利用数字技术提供解决方案,鼓励将自主研发的新技术首次用于西城区应用场景建设。

第十一条 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开展工业互联网、智慧能源、供应链金融等数字平台建设。支持平台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整合开放资源,面向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鼓励企业 “上云用数赋智”,培育跨行业融合的数字化生态体系。

第十二条 鼓励国际国内创新合作。支持承接国家和市级国际交流合作项目。支持企事业单位、研究机构与国外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合作,共同组建联合实验室、国际合作实验室等创新平台。鼓励企事业单位、专业机构组织数字经济领域行业性大赛、产业论坛、年度博览会等活动。

第十三条 加大政策支持和服务力度。加快5G、光纤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数据中心服务能力。加强数据治理,依法有序开放公共数据,引导社会机构开放数据,开展央地数据合作。针对制约数字经济发展的难点问题,制定专项政策和服务包,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全链条全过程服务。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整合西城区高精尖产业政策等,根据企业综合贡献,予以以下资助:
(一)支持入驻和发展。依据《关于支持北京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西城区域)建设的若干措施》《北京市西城区加快现代金融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西城区发展高精尖产业服务重点企业的若干措施》等,按照产业类别,经认定,对新设立或者新迁入的重点数字经济企业,实收资本 1亿元人民币(含 1 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按实收资本规模给予500万到2000万元补助;驻区企业新涵养重点数字经济企业的,按照对新涵养企业实收资本投资或出资金额的 10%,给予驻区企业最高1000万元补助。对新设立或者新迁入的重点数字经济企业,在西城区购买办公用房的,给予一次性补助;租用办公用房的,给予连续三年租金补贴。对上年度为西城区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数字经济企业,认定后给予重点企业奖励。根据《北京市西城区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发展办法》,数字经济企业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在西城区政府认可的境外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以及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150万到600万元资助。
(二)支持创新能力提升。对数字经济企业或机构在创新过程中设立的经国家及市级立项的研发机构、形成的行业及国家国际标准、经认定的国家及市级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与国外机构建立的联合实验室、承接的国际合作交流项目、国家及市级项目资金配套等,经认定后给予支持。
(三)支持项目落地发展。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数字文化产业、电子商务、数字消费等领域开展的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在智慧城市、智慧政务、智慧教育、智慧医疗等领域形成的应用场景示范项目,经认定立项的优质项目,按照《北京市西城区财政科技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予以支持。
(四)支持数字产业载体建设。按照《西城区支持低效楼宇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试行)》,对于低效楼宇改造升级用于发展数字经济产业的,经认定,最高按照实际投资额的30%且每平米不超过1500元,给予运营主体等最高600万元资金支持。对楼宇运营主体等引进数字经济企业,根据其当年区域综合贡献增量,按照不超过增量10%的比例给予楼宇运营主体等资金奖励,奖励资金最高300 万元。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重点数字产业基地和产业园,按照相关政策执行。(五)支持数字经济人才发展。开展“数字英才”培育行动,对数字经济领域符合条件的“高精尖缺”人才在户口、工作居住证、就医、子女入学、人才公寓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四条 本措施由西城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联系方式:信息产业促进科李佳83976429,科技创新科郭志娥83976217),支持对象适合多项区级支持政策的,按照就高且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本措施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实施细则另行制定。试行期间如遇国家、北京市和西城区相关政策变动,以变动政策为准。


来源:北京西城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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