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高效高新产业发展的意见》(武政规 [2018]41号)、《市经信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成长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武经信规〔2019〕1号)等文件规定,我局现启动2021年武汉市成长性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报条件
(一)2020年度产值达到百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其产值增幅达到10%及以上;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增幅达到20%及以上;
(二)企业在申报时为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按要求在武汉市工业运行监测与服务平台上报送数据;
(三)申请的贷款应是银行2020年度发放成功的流动资金贷款;
(四)没有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对2020年度流动资金贷款进行贴息(包括享受2020年度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贷款)支持的企业。
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报及审核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组织企业同时进行网上(市经信局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和服务平台 http://120.133.225.98/)、纸质材料申报工作。
(二)项目初审。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并商区统计部门确认企业产值情况;核查企业本年度是否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对2020年度流动资金贷款进行贴息支持、是否获得2020年度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贷款的支持;核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金额及放款时间,审核结果在本区(开发区)进行公示。
(三)行文上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将审核通过的企业及贷款情况行文上报至市经信局。
(四)项目审核及办理拨付。市经信局将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各区(开发区)审核流程及上报的企业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根据本项目2021年资金预算额度编制资金分配方案,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经相关程序后,办理拨付手续。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各企业于2021年3月17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区科经局。(市民服务中心C409办公室)
(二)企业需提供工业总产值等相关财务数据真实性、未享受其他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含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贷款)政策的承诺函。企业同期主营业务收入如低于产值75%,需提供说明材料。
(三)为保证项目资金申报、审核全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市、区经信部门需及时在相关网站公示企业申报的产值增幅、贷款等数据,企业申报本项目资金视同同意公开其相关信息。
四、申报材料
1、武汉市成长性规上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报表
2、武汉市成长性规上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汇总表
3、企业承诺函
4、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需提供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相关截图
5、情况说明(同期主营业务收入如低于产值75%需提供)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均需盖企业公章。
联系人:区科经局 周亚细
地址:市民服务中心C409办公室
联系电话:84897660
附件:
1、武汉市成长性规上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报表.docx
2、武汉市成长性规上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汇总表.docx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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