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印发〈湖北省2021年职称工作要点〉的通知》(鄂职改办〔2021〕43号)文件精神要求,经省职改办同意,现就做好2021年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正高级、高级、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申报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正高级、高级、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范围是2021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组织)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正高级、高级、中级职务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按照《湖北省工程系列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直管〔2020〕1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的有关说明
(一)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通过本单位人事机构推荐申报;
(二)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必须由用人单位推荐,经由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提交本人近一年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
(三)所有职称申报的破格、转评由主管部门、市州职改办或具有人事管理资质的用人单位审核,报电子高评办。
(四)专业技术人员因岗位变动、专业调整需转评申报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先平级转评。转评后,晋升上一级职务时,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但原专业岗位业绩不作为晋升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内不能申报两个以上职称。
(五)关于水平能力测试。按照测试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的规定,2019-2021年度合格证书(成绩)本次评审有效。
(六)推行诚信承诺制度。一是申报人员必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二是基层单位应将申报人员基本材料在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并出具公示证明,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证件或违反有关规定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材料要求
2021年申报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员先进行网上申报,审核通过确定受理后再进行纸质材料申报。中级职称申报人员按原办法申报,提交纸质材料。
(一)网上系统申报
1.申报正高级、高级资格须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选择省人社厅,查找“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点击在线申请)。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申报数据,推送至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同时进入以上栏目,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员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一式9份。一览表栏目中填写内容必须和附件材料提供的内容相吻合,业绩成果必须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或未如实填报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2.申报中级职称不作网上申报要求,推荐单位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材料推送到上一级主管部门。申报人员择优选取本人科研水平成果的代表作进行申报,所填写的各类科研项目、获奖项目及论文数量,均不得超过申报条件文件规定数量的1.5倍,超过视为无效。
3.申报初级职称不作网上申报要求,个人按要求如实填写初聘表单位盖章(相关要求详见评审条件)。
(二)纸质版材料
第一部分
(1)评审材料目录。(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提交本人在我省连续一年缴纳社保凭证和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需委托评审的提供委托评审函。(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1)。(5)学历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6)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7)免试、转评、破格审批表原件。
第二部分
1.(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原件1份、复印件9份。(2)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3)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复印件。论文要求提供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著作要求复印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摘录)、编委会名单、本人编写代表性正文复印件。(4)反映申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相关材料。(5)2019、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6)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大小)一式两份,详细填写表格内容。《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与评审表粘贴照片一致),照片背面标明单位和姓名。
(三)下列有关人员必须提交的材料
(1)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2)从国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交用人单位引进、调入文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五、报送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至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材料均报送到湖北省电子信息工程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武汉市武昌区邮科院路特1号信息产业大厦四楼406室)。
联系人:张肇平,电话:(027)88040596
六、有关要求
(一)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在职称申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及“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规定,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把关,保证所有报送的材料必须客观真实。
(二)凡高评委办公室同意受理的材料,申报人员将纸质材料交由市州职改办集中报高评委会办公室。纸质材料报送全过程要逐级审核、签字、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报送上述复印件材料时需带原件,原件审验后当即退还。
(三)任职资格时间和业绩材料时间均以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准。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评审材料不予受理,发现弄虚作假的及时上报省职改办予以处理。
(四)所有纸质材料严格按照要求及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一律使用A4规格纸张。评审表和一览表不装订。
(五)申报材料用厚实的档案袋装好,在档案袋正面和袋底打印纸条注明申报者姓名,手机号码、申报级别、申报专业、申报类型(正常申报或破格),纸条左边留白5cm。
(六)评审结束后,只退还评审通过人员的《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归入个人档案),其它材料及未通过人员所有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原件。
(七)按照省财政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300元/人,中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150元/人,在报送材料时一次性交清。
湖北省电子信息工程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附件1
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评审资料(包括学历、职称、考试、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如提供虚假申报资料,本人自愿三年内停止申报任职资格,并接受政府职改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单位公示证明
同意推荐本单位同志申报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其申报的证件已经本单位审查,《一览表》等基本材料已按省职改办规定在本单位公示一周以上。申报材料经公示反映真实可信。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2021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合 计 | 正 高 | 副 高 | ||
设岗情况 | ||||
已聘情况(不 含“双肩挑”) | ||||
待聘情况 | ||||
空岗情况 | ||||
申报情况 | 空岗申报 | |||
不占岗位申报 | ||||
申报人员 姓名及专业 | -- | |||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人社事业 单位人事 管理部门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此表由用人单位填报,并加盖公章。
2.设岗情况为人社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批复调整的岗位数量;已聘情况为现已经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数量;待聘情况为所有取得职称未聘到相应职级的人员数量;空岗情况为单位实际空缺的岗位数量;申报情况中的空岗申报为按照空岗申报原则申报的人员数量,不占岗位申报为按照规定不占岗位申报的人员数量。
3.各地区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对本表格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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