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编制我区2019年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预算,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我区科技进步,助力我区跨越式发展,区财政局及时向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传达了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总体要求,并结合当前财源建设工作需要,共同研讨,多措并举,顺利完成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一上”工作。
一是专项资金补助对象税务关系须在我区。严格执行我区财政奖补政策,只有税务关系在我区的企业,才能享受我区一系列奖励;在我区经营,税务关系不在我区的企业,须将税务关系转入我区后,才能按政策享受相关奖励。
二是按收付实现制编制预算项目。所有纳入专项资金预算的项目,必须是2019年能够支付的项目,改变以前年度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导致当年应付项目需在次年结算后才能支付的弊端,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
三是编制方法采取细化与包干相结合。专项资金项目目前能够细化的,直接按项目进行编制;对目前不具备细化条件的,如有些需根据全年实际完成数考核才能确定的项目等,采取按类别进行包干编制。
四是项目须符合我区发展规划。根据我区十三五发展规划,所有纳入专项资金预算的项目,必须符合我区区情,代表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切实提高我区科技竞争力,促进我区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五是专项资金预算规模不再与相关指标挂钩。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将财政支出与相关考核指标彻底脱钩,根据我区科技事业发展需要,实事求是编制专项资金预算。
六是编制时间与部门预算同步。继续延用去年改革办法,将专项资金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时提交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彻底改变以前年度在区人民代表大会后,又于次年初专门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审查专项资金细化预算(方案)的做法,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七是严格执行预算资金跨年度安排新规。2018年预算项目有特殊原因当年无法支付的,须纳入2019年预算安排。
按照以上方法,2019年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 “一上”编报金额为1.58亿元,较2018年预算1.38亿元增加约0.2亿元,后期将按照“二上二下”预算编制程序,确定最终专项资金规模和细化项目,待明年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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