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完善产业技术基础体系,提升工业基础能力,保障产业创新发展和行业质量提升,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对2020年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面向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的应用场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进行。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代理本项目的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CEIEC-2020-ZM02-0104
重点任务 | 面向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的应用场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 招标文件购买
1、时间: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5月12日,每天(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过期不售。
2、招标文件每包6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被否决。
投标人注册: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网址为https://www.cec-ec.com.cn。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具体参照首页“操作指南”—“投标人如何购买标书”)。
支付:
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银联支付/支付宝--网上支付--完成付款,支付成功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注:说明
①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招标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③务必于投标截止期前在“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并上传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务必将投标保证金的电汇底单以分包为单位上传至对应项目的分包中。
④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可以牵头人名义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购买标书登记表”备注处注明联合体各成员方营业执照中的名称。
举例如下:
A公司、B公司和C公司组成联合体,A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则该联合体投标人由A公司(即联合体牵头人)在网站完成注册。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标书登记表”备注处注明联合体投标人的名称为:A公司、B公司、C公司联合体。
⑤如遇技术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9178317(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 | 13:30~17:00)。
3、变更(替换、增加、减少)联合体成员时,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完成变更登记。
4、成功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确认参加投标的,需在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完成CA的办理,办理企业CA需提供单位(公司)相关资料。未办理CA将无法参加网上开标,不能进行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
三、 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25日上午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投标方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ec-ec.com.cn)
四、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5月25日上午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ec-ec.com.cn)线上解密,届时请投标人线上登录平台准时参加开标仪式。
五、 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ec-ec.com.cn
3、潜在投标人有意向参加投标的,需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ec-ec.com.cn)免费注册,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基本账户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本次招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线上开标。
5、电子投标操作方式,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可通过“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ec-ec.com.cn)“用户登录”--“密码登录”--登录后首页左下角“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知悉。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在境内承担拟投项目的条件和能力,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诚信守法;
2、投标人必须出具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所属中央企业盖章的项目基本情况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项目牵头单位(或单独申报单位)注册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所在地均应在辖区范围内。中央企业可直接申报或推荐其全资子公司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单位、部属高校或其他中央单位直属单位牵头(或单独)申报的项目按照属地化原则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基本情况表盖章日期须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项目基本情况表);
3、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具有主持同类项目开发能力或经验;
4、已牵头(或单独)承担过工业转型升级项目的单位,截至相关要求发布时,如有超过实施期6个月仍未完成验收项目的,不得再牵头(或单独)申报(项目实施期包括经批准同意的延期时间);
5、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参与本次申报。研发类项目,不属于本次支持范围;
6、投标人必须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或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成员)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真实,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9、本招标项目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0、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近三年内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执行情况良好,在相关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中未出现违规、违法问题;
11、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
邮 编:100036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邵晔
购买招标文件电话:010-52579315
购买招标文件邮件:shaoye@ceiec.com.cn
联 系 人:唐翀、张诗洋、薛雷、王潇锐
电 话:010-52579314/9323/9316/9306/9318/9275/9321/9317/9248
传 真:010-52579000-9318
电子函件:tangch@ceiec.com.cn
开 户 名: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帐 号:346766002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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