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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厅权威解答:关于征集企业“科技副总” 需求和技术创新难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发布日期:2020-06-23  |  字体显示:【大】【中】【小】  

6月7日,省经信厅发布了《关于征集企业“科技副总” 需求和技术创新难题的通知》,针对企业提出的相关疑问,省经信厅作了相关解答,供有需要的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参考。

      1、企业没有意向专家,能否申报?

      答:可以,如入围省经信厅统一对接

      2、企业已有专家在合作,能否申报?

      答:符合条件,可以申报

      3、企业和专家地域范围的限定?

      答:企业必须是省内中小微企业,专家一般为省内高校院所专家,特殊急需急缺专家可来自省外

      4、专家年龄是否严格在45岁以下?

      答:根据企业需求的迫切性,可适当放宽

      5、5万元补贴发给谁?如何发?

      答:发给专家,具体发放方式待定

      6、企业是否需要给专家发工资?

      答:专家在企业兼职,企业需承担往返差旅食宿费用。省级财政安排5万元补贴,市、区配套由属地政策决定。企业是否再发放工资给专家,由企业自行决定

      7、地方科技副总是否可以申报省里科技副总

      答:地方同意,可以申报

      8、企业有意向专家,如何填写?

      答:在专家备选1、备选2中填写,我们将优先考虑

      9、是否申报了一定可以推荐?

      答:择优差额选定科技副总

      10、软件类企业是否可以申报?

      答:可以

      11:每月服务7天是必须的吗?

      答:原则上如此,受疫情影响实行网络办公等,服务天数以地方认定为准

      12、如何考核与审计?

      答:考核、审计办法还在制定中


      

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征集企业“科技副总” 需求和技术创新难题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全省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会议部署要求和应勇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人才工作在支持营商环境建设促进企业发展中的作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人才工作支持营商环境建设的具体措施》,拟由省委组织部、省经信厅共同组织选派“科技副总”,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提升创新能力,培养创新人才。为精准选派企业“科技副总”,我厅现面向全省广泛征集企业“科技副总”需求和技术创新难题,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科技副总”需求:企业对从高校院所选派科技人才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帮助企业推动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方面的需求;

      (二)技术创新难题:企业在产品开发、工艺设计、技术攻关和质量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瓶颈,影响和制约企业和行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和共性技术问题。

      二、征集对象

      (一)“科技副总”需求的征集对象:全省中小微企业,重点是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技术创新难题的征集对象:全省工业企业,重点是规上工业企业、 “小进规”培育企业、隐形冠军企业。

       三、征集用途

      (一)对于征集的“科技副总”需求:我厅将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配合省委组织部,将征集到的企业“科技副总”需求与省内外高校院所专家资源进行匹配对接,择优选派200名科技人才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每批服务期两年,每月服务企业时间不少于7天。“科技副总”主要从省内高校院所选派,一般为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发明专利、专有技术或科研成果,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的科技人才;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2年服务期内,省人才专项给予每名企业“科技副总”工作保障经费5万元;派出单位为选派人员和接收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优先开放创新资源,积极提供平台支持;接收地方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选派人员服务企业的承接工作;接收企业为选派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服务保障。

      (二)对于征集的技术创新难题:我厅将组织中部知光技术转移有限公司等专业服务机构,赴有关地方、企业开展实地走访、深入调研、梳理分类,在各类产学研合作平台及时发布,向省内外高校院所、创新平台精准推送,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创新面临的技术难题,突破制约发展的技术瓶颈。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科技副总”需求和技术创新难题征集工作,是省委组织部、省经信厅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 “科技创新20条” 和《人才工作支持营商环境建设的具体措施》,选派企业“科技副总”,促进产学研合作,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础。各地经信部门要主动与当地组织部门联系对接,将这一基础性工作与提升制造业企业主体创新能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这一战略性任务结合起来,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积极动员、组织企业找准问题、提出需求、明确要求。

      (二)突出重点。各地要在广泛通知企业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万企万亿技改工程”、“隐形冠军培育工程”、“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及“四大产业基地” 、“十大重点产业” ,并结合本地区重点领域和产业特色,开展企业“科技副总”需求和技术创新难题征集工作。

      (三)注重质量。各地征集“科技副总”需求和技术创新难题,既要保证基数,还要争取最多,更要确保需求真实有效、问题关键必要,以实现“对接匹配准、工作推进实、服务成效好”的目标。 其中,“科技副总”需求:每个地区企业申报数量不限,每个企业申报需求不限。武汉市征集数量不少于80名,襄阳、宜昌市征集数量分别不少于40名,黄石、十堰、荆州、荆门、鄂州、孝感、黄冈、咸宁、随州市征集数量分别不少于20名,恩施州、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征集数量分别不少于10名,神农架林区征集数量不少于2名。各地选派企业“科技副总”名额,原则上按照当地征集需求数量占全省征集需求总量的比例安排。技术创新难题:武汉市征集数量不少于100项,宜昌、襄阳市征集数量分别不少于60项,黄石、十堰、荆州、荆门、鄂州、孝感、黄冈、咸宁、随州市征集数量分别不少于30项,恩施州、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征集数量分别不少于15项,神农架林区征集数量不少于5项。申报选派“科技副总”的企业,至少应有一项以上技术创新难题。征集技术创新难题数量较多的地区,我厅将适时组织线上线下产学研合作对接专场活动。

      请各地经信部门抓紧通知和组织本地区企业,认真填写《2020年企业“科技副总”需求与技术创新难题信息表》(附后),初核汇总后,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将电子版报送至省经信厅科技处(联系人:陈起  027-87815859  15671666136电子邮箱:14891724@qq.com)。 

      附件:2020年企业“科技副总”需求与技术创新难题表.docx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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