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东湖风景区人事劳动局,市人社局东湖分局: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武政规〔2018〕39号)、《武汉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武人社发〔2019〕29号)、《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武人社发〔2019〕31 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19年度武汉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在我市注册登记并经许可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我市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产品研发的其他企业。
二、参赛项目范围
互联网+背景下的人力资源服务业态模式创新,人力资源管理和科技创新,新时代下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跨界创新,人力资源 服务产业与资本融合创新,人力资源服务关联产业创新创业(创意)项目设计,共享经济形态下人力资源服务与管理创新等。
三、参赛条件
1、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无不良经营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2、在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具有创新能力和较高成长潜力的创新型项目。
3、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并拥有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团队。
四、申报材料
1、武汉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见附件1)。
2、项目商业计划书(见附件2)。
3、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相关资质证明。
五、评选程序
1、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区人社部门报名参赛,并提供相应表格和材料。
2、各区初审。各区人社部门对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创业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资格初审后,报送市人社局。
3、资格审核。市人社局对各区提交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创业项目进行复核和审查。
4、专家评审。由专家学者、创投机构专家、行业领军人才和企业人力资源专家组成评审团,对参赛项目进行综合评审,确定30个项目进入决赛。
5、路演决赛。晋级决赛的30个项目,通过现场路演、问题答辩形式,由专家评审团量化评分,确定比赛名次和奖金金额。
6、社会公示。市人社局对拟奖励的创新创业项目向社会进行公示。
7、发文奖励。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发文拨付奖金。
六、奖励标准
大赛评选产生的30个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其中:一等奖项目5个、二等奖项目10个、三等奖项目15个,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区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引导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申报。请各区于2019年11月20日前,将各参比赛单位的《报名表》和《项目商业计划书》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一并报送至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二)规范参赛。申请参赛的企业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要诚实守信,填报的资料必须完整,申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提供虚假资料等骗取资金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对已拨付的扶持资金予以追回,并将申报者列入失信者名单,今后不再受理此企业项目申报。
(三)严格审查。各区人社部门为项目审查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好项目审查和实地考察工作,认真审查把关,确保创新创业项目和申报资料真实可靠。
联系人: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姜军 方梦圆
联系电话:83919141 83919129
邮箱:whr027@163.com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 111 号 717 室
附件: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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