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疫情后企业复工复产,减轻企业负担,稳定企业岗位,促进企业发展,根据《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顶岗实习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20〕15号)文件规定,现将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基本要求:申报单位须是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的企业,认真履行高新区经济统计义务,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涉及财政资金使用不诚信行为,能提供一定数量的优质岗位。
(二)奖补期限: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三)符合本次补贴申报政策的支持范围、具体奖励补贴事项的申请条件和标准,详见《东湖高新区2020年顶岗实习补贴申报要求》。
二、申报方式
(一)提交申报材料:请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名称为“XXX公司(XX人)申报顶岗实习补贴”,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待电子版预审通过后,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rsj67880488@163.com
(二)申报时间:电子版材料常年受理,纸质版材料集中受理。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第一批7月10日至7月31日,第二批10月9日至12月4日,第三批12月28日至元月15日。
(三)工作流程:预审、核查、查重、公示等环节。
(四)申报地点:武汉市人社局授牌成立的实习(训)见习基地(双基地)向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注册地为东湖高新区的其他企业,电子版预审通过后,纸质材料报送至东湖高新区光谷公共服务中心3号楼5楼5020室或邮寄到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5号楼4010室人事局收。
三、相关要求
(一)补贴时间区间内已享受东湖高新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稳定就业专项资金补贴事项的企业,不再重复享受。
(二)申报资料真实性由申报单位负责,申报单位应对学生身份严格审查,实事求是,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申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和挪用。对于虚假、谎报人员学历、数量及实习周期,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追回补贴资金,5年内不受理任何其项目申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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