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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文章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19-01-17  |  字体显示:【大】【中】【小】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武汉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29日
 

武汉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2018年继续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8〕96号)要求,为加快建设武汉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促进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金融资本、产业发展有机融合,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武汉创新资源集聚度高、辐射带动作用强的优势,瞄准应用前沿,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要支撑,以知识产权全链条运营为牵引,依托高校院所及骨干企业,大力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体系,培育多元化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实现重点突破和示范引领。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构建起要素完备、体系健全、运行顺畅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推动产业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
      ——全市发明专利拥有量和涉外专利申请量分别突破45000件和2000件。专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累计覆盖小微企业3000家以上。
      ——建立健全以高校院所及行业领军企业为主要支撑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培育1—3家知识产权特色小镇,打造10家以上专业化、综合性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或者持有的可运营专利数量达到1000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和知识产权交易量年均増幅20%以上。
      ——全面建成中国(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武汉(汽车及零部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立健全武汉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等组织。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信用体系。积极开展专利、商标、版权行政执法工作,实现专利侵权、假冒办案量年均增幅20%以上,专利行政执法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社会满意度达到80分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体系
      1.实施专利导航工程。深入推进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家专利导航光通信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有效推动专利导航和微导航工作,重点开展集成电路存储器、网络安全、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航天产业等产业专利导航工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培育3—5个各具特色、发展潜力较大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公开遴选一批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培育100家以上专利布局合理、质量优且引领行业发展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2.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在光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节能环保等产业领域培育40个以上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产业特色、对产业发展和国际竞争力有较强支撑作用的高价值专利池或者专利组合,其中,发明专利数量不低于50件、PCT(专利合作协定)申请不低于10件。构建高价值专利创造的新模式、新路径,在我市最终培育20—40个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培育400家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推动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指导企业建立标准化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辅导培训300家企业通过贯标认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以工业技术研究院、制造业创新中心为主要载体,以院士专家工作站为主要依托,推动企业与高校院所实现专利技术成果转化和研发对接,突破共性关键技术、关键技术和先导技术。推动创新主体、技术需求方、服务机构之间的深度合作,打造一批具有知识产权核心竞争优势的细分行业隐形冠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协)推进专利与技术标准有机融合,主导和参与制定12个以上国际标准,200个国家、行业标准。依托重点单位将核心专利转化为标准,形成标准必要专利体系。建立基于标准必要专利的产业专利池或者标准联盟。(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实施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工程。鼓励各高校院所开展基于知识产权运营为导向的原始创新、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基础专利突围及专利布局工作,培育5家以上专利、商标、版权优势明显、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知识产权密集型高校院所。引导和鼓励高校院所建立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教育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立“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关键技术知识产权创造体系,提高专利产出效率、申请质量和布局水平,全市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年均增长10%。(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区人民政府)培育建设一批版权示范单位和园区,推进商标品牌、版权示范集聚发展,拥有20万件有效注册商标、43件地理标志、8万件版权登记。(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质监局)
      (二)构建知识产权运营生态体系
      1.深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建设。以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在汉各运营试点平台为龙头,布局“1+N”知识产权运营战略体系,设立5个线上运营分平台、5个线下运营服务中心、5个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转化基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支持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高校运营(武汉)试点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特色,畅通高校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渠道,聚集1000家以上服务创新创业企业,100家以上科技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孵化器公司建立联动服务机制,实施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计划,引导企业将知识产权业务托管于专业机构管理,提升知识产权运营价值。(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区人民政府)
      2.开拓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业态新模式。深入推进岱家山知识产权创业小镇建设,大力支持国际文化知识产权小镇特色化发展。深化东湖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试验区转型升级,积极创建知识产权国际创服园,促进特色产业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挖掘和实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区人民政府)
      打造10家以上全链条综合服务能力强、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20家以上业务精、专业强、优势突出的中小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重点支持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或者持有的可运营专利数量达到1000件,且专业服务能力突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区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及工业技术研究院、创谷、国家级孵化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制,实现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科协,各区人民政府)探索建立“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开展知识产权运营相关专业教育与培训。培育一批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培养100名以上知识产权运营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引进10名以上国家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知识产权运营专业人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招才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依托“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对接工程”开展“院士经济”专项计划,为高端人才和团队提供知识产权导航、布局和运营一体化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招商局、市科协,各区人民政府)
      (三)构建知识产权运营金融体系
      1.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引导基金。以中央财政专项与市级财政配套共同投入2亿元资金作为引导基金,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高价值专利组合产业化项目、专利转移转化项目等,构建具有武汉特色的知识产权运营金融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设立规模不低于2000万元的知识产权(专利)质押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支持和鼓励银行、担保、保险等机构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业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管部)
      (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
      1.积极开展专利、商标、版权行政执法。组织开展集中执法检查活动,切实做好专利执法维权“雷霆”专项行动,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丝路清风”行动,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展会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加大对制假源头、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群体侵权的查处力度,重点加强光电子、通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及电子商务、商品流通、技术贸易、展会、各大型商品集散地等的集中检查与整治。商标侵权、假冒案件线索处置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文化局、市商务局、市司法局)
      2.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多渠道解决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维权援助有机衔接保护机制,探索建立行政调解前置制度并将行政调解贯穿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处理全过程,充分发挥武汉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中心作用。(责任单位: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司法局、武汉仲裁委办)
      3.加快形成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新机制。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建立和完善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协同保护工作机制,畅通举报投诉与维权援助渠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体制机制与发展经验。每年为200家以上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开展6次以上维权专场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区人民政府)
      4.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和知识产权十大事件评选活动,定期发布武汉市知识产权白皮书。(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仲裁委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和年度目标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强化配合,确保实施方案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完善配套政策。鼓励各区有效聚集各类政策资源,出台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着力打通知识产权运营链条和服务体系,重点落实知识产权投融资、人才培养(引进)、产业发展、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知识产权托管等相关政策,形成政策合力,促进知识产权运营体系有序建成。
      (三)加大资金保障。中央财政支持2亿元资金,市财政按照1∶1的比例配套资金,采取股权投资、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在统筹现有计划资金的基础上,鼓励区级政府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事业发展。有关资金与项目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服务业发展专项的管理规定,明确财政资金投入、管理的方式和程序,资金及项目安排要按照规定向社会公示,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和效益。
      (四)强化考核检查。建立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考核和督查机制,将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目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强化过程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实施该方案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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