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经局、东湖高新区科创局、武汉经开区经信局,各有关单位:
为着力打造适应于我市农业农村创新创业需求的众创空间,加快助推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农〔2016〕210号)、《湖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快星创天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科技通〔2018〕2号)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推行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规〔2017〕29号)有关精神,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19年度市级“星创天地”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功能定位
“星创天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众创空间,是推动农业农村创新创业的主阵地。主要依托农业科技园区、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载体,整合科技、人才、信息、金融等资源,面向科技特派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职业农民等创新创业主体,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开展创业人才培训、技术集成示范、创业培育孵化、科技金融服务、创业政策集成等服务,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基本条件
申报备案市级“星创天地”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市级“星创天地”运营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如:农业科技园区、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企业、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社会组织等。
(二)具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良好基础。有鲜明的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形成一批适用的农业科技成果;能促进农业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带动农民增收脱贫致富。
(三)具备“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线上平台)。通过线上交易、交流、宣传、协作等,促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推进商业模式创新。
(四)具有较好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下平台)。有创业培训,开放式办公场所和研发、检验检测、试验示范、技术交易等公共服务平台,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
(五)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有一支结构合理、熟悉产业、经验丰富、相对稳定的创业服务团队、创业导师和科技特派员队伍,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技术、金融、管理、法律、财务等方面服务。
(六)具有良好的政策保障。市级“星创天地”运营机构应深入研究和掌握各级政府部门出台的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向创业者宣传并协助制定个性化的财税、金融、工商、知识产权、土地流转和科技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服务措施。
(七)具有一定数量的创客聚集或创业企业入驻。运营良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三、申报程序
市级“星创天地”建设采取“自主建设、申报备案、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对照市级“星创天地”功能定位和基本条件,进行要素整合、团队组建、平台搭建、资源聚集,建成符合政策导向的市级“星创天地”。
(一)申报单位填报《武汉市“星创天地”申报书》(附件1)。
(二)区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申报单位及申报书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在申报书的审核单位处加盖公章),并在收集汇总后填写《武汉市“星创天地”推荐汇总表》(附件2)。
(三)区级科技管理部门于11月30日前将申报书一式3份、汇总表和推荐文件报送至市科技局农村处,同时报送申报书电子版(扫描带章的PDF版)至电子邮箱。
(四)市科技局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备案的市级“星创天地”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备案为市级“星创天地”。
四、支持政策
(一)已备案市级“星创天地”可享受与市级众创空间同等的支持政策。
(二)对已备案的市级“星创天地”,市科技局将择优向省科技厅推荐备案为省级“星创天地”。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科技局 农村与社会发展处 吴文君
联系电话:027-65692215
邮 箱:171531359@qq.com
地 址:武汉市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613室
附件:1.2019年度 星创天地 申报书.docx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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